当前位置:首页  〉 科研学术  〉 观点荟萃

金爱民:打造科技金融生态 支撑科创中心建设

发布时间:2018-01-11 发布来源: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

       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是上海的两项重大使命。如何利用好上海的金融优势,让金融引擎推动科创发展,实现科技与金融更好的融合,是上海科创中心建设需要探讨的重要议题。
  
  一、上海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现状
  
  2015年8月,为推进具有全球有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建设,上海发布《关于促进金融服务创新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启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新篇章。近几年以来,上海初步建立了以政府多元投入、市场化创业投资、科技信贷服务为特征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财政科技投入由单一投入模式向多元化投入转变。财政科技投入逐渐从最初的科技项目资助,向风险分担、风险补偿、普惠税收政策、科技创新券、引导基金等多元化的财税引导体系转变。近年来,上海推动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管理的改革;推出了履约贷产品,引入多方风险分担机制;出台天使投资风险补偿办法,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两项税收减免额相当于上海地方财政科技拨款的75.8%;实施“科技创新券”,帮助中小微企业降低了研发成本。
  
  二是创业投资对接国际化市场,重点布局政府引导基金。上海积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业投资中心,吸引集聚一批知名的创业投资机构。在政府引导基金方面,本市创投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累计参股60多家基金、合计参股总规模190亿元。上海科创基金、上海双创孵化母基金等引导基金相继成立;在创业投资方面,上海积极探索外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项目管理新模式,重点在放宽投资准入、简化管理流程等方面开展试点,根据清科集团统计,全国创业投资最活跃的地区中上海位列第二;在股权市场方面,改革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市场制度,建设科技创新板。
  
  三是科技信贷体系初步建立,信贷产品创新层出不穷。初步建立了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信贷服务体系。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将科技信贷金融作为业务转型方向;上海银监局提出科技金融“六专机制”,建设“创投型”信贷模式和“区域版”投贷联动模式;上海市创业中心建立了3+X的信贷产品体系,商业银行的科技信贷产品更是层出不穷。探索投贷联动创新,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列入投贷联动试点地区,浦发硅谷银行、上海银行、华瑞银行3家本地银行以及5家全国性银行在沪开展试点。
  
  二、上海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短板
  
  当前,上海各类科技金融的工具、产品、业态和主体的体系较为完整,但科技与金融融合的深度、广度、复杂度上仍然有待提升,科技金融生态的建设还不够充分。
  
  1、财政科技投入需要更加灵活、有效的资助机制,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科技金融。当前存在的主要短板:一是针对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尚未建立起有效的资助模式,推动形成一批重大原创性的科技成果;二是政府财政科技缺乏金融工具与平台,实现科技创新投入的市场化、规模化运作,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三是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双向加速时代,政府的监管体制还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要求。
  
  2、创业投资逐渐成为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的主流方式,需要大力扶持与培育。当前存在的主要短板:一是上海从事创业投资的机构数量,以及管理资本规模、风险投融资等指标远落后于北京。近年来兴起的基金小镇模式,全国33个基金小镇中15个位于浙江省,上海需要提升创投机构的集聚度;二是政府引导基金顶层设计与管理模式创新性不足,引导投入早期项目的比重过低。例如杭州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中50%为政府让利性出资,收益完全让渡,亏损时政府资金劣后;三是政府针对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的税收减免、财政补助等支持政策还需要进一步突破。
  
  3、金融机构参与科技信贷的积极性增强,需要对共性问题提供支撑。越来越多的银行参与到科技信贷市场,但在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等机制上,仍然存在很多共性短板:一是科技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规模太小,区级和行业性担保基金缺乏,现有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运营体制不够灵活,风险承担积极性不足、门槛较高;二是面向金融机构全市层面的科技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尽管呼声很高,但却一直没有建立。而浦发银行2017年率先发布首个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整合多方资源、信息集成共享,有效提高投融资对接效率;三是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征信平台体系还不够健全,相关信用信息联通不够,大数据挖掘有待提升。政府财政科技投入信息、专家库信息、科技企业信息向金融机构的开放与共享性不足。
  
  三、打造上海科技金融生态的建议
  
  当前,科技金融的工具与产品呈现多样性特征,财政科技、创业投资、科技信贷等各类金融工具、产品、业态、主体相互依存,呈现互补性与共生性,科技金融正在从工具向生态演化。科技金融生态强调金融业态、主体的相互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现金融资源的最优配置。
  
  新时期,上海要以“尊重主体、多方协作、融合共享”的基本理念,不断完善科技与金融的融合机制,提升金融产品与工具融合的深度、广度与复杂度,统筹安排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在科技金融领域的功能定位,形成财政科技资金、科技信贷、创业投资、担保基金、开发性金融,以及商业保险和多层资本市场等各类金融工具的广泛联接、协同联动,打造科技金融生态,支撑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为此,主要建议如下:
  
  1、政府要扮演风险承担者与管控者角色。财政科技投入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是引入机构式资助。加大对于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建立竞争性资助和机构式资助两种方式协同互补的新型财政科技投入机制;二是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搭建金融工具与平台,吸引各类社会金融资本参与科技创新的投入,例如借助开发性金融搭建统投或统贷平台;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实践中要区别对待恶意违规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创新监管方式,例如引入“沙盒监管”机制,加强法治与社会共治相结合的治理建设。
  
  2、在创业投资上,加强政府引导与集聚市场机构两手抓。一方面政府直接向市场输血,提升引导基金的规模;另一方面通过财税手段建立若干创投机构集聚地,形成规模效应。一是创新引导基金管理机制。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鼓励投资前移,重点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提升政府引导基金的规模,鼓励国企参与设立市场化运作的引导基金;二是打造基金集聚地。探索打造“精小美”、机构扎堆的基金小镇模式,进一步提升地方财税扶持力度,形成创业投资产业的集聚效应。
  
  3、在科技信贷上,为金融机构提供公共产品服务。政府重点要为金融机构解决共性问题,提供公共产品:一是信息库。将上海各类科技中小微企业的信息、财政投入信息、专家库信息等进行集合,向金融机构有限开放;二是担保体系。鼓励区县、大型企业、金融机构建立多层次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构建融资担保、再担保服务平台体系,实现政府与市场多方参与的风险分担模式;三是征信平台。成立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国资征信平台,打通工商、税务、法院、公积金、出入境、银行等信息,配合大数据挖掘,构建中小企业的征信体系。四是政策借鉴。学习美国UCC系统,银行可获得企业所有资产的留置权,大大促进银行向科技小微企业贷款的意愿。
  
  (主笔:金爱民,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 博士,本文刊登于解放日报智库版)

分享到:

版权所有©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1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