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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schatzky:“创新系统”的思想源流与核心内容

发布时间:2018-08-02 发布来源: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

  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系统与创新研究所(以下简称弗劳恩霍夫ISI)是欧洲领先的创新研究机构之一。自1972年成立以来,在德国乃至全球的创新研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研究科学技术创新及其影响的科学、经济、生态、社会、组织、法律和政治框架等问题。创立之初,其创始人就提出应以系统的视角开展创新研究,这为后来国家创新系统概念的提出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思派约请弗劳恩霍夫协会系统与创新研究所Knut Koschatzky教授(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系统与创新研究所“政策-产业-创新”能力中心主任,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三思派特约专家),深入探讨了“创新系统”这一思想的起源、发展、挑战和弗劳恩霍夫协会最新的研究。本文为该系列第一篇,关于创新系统的思想源流和核心内容的综述。
  
  在“创新系统”观念形成之前
  
  回到1972年,当弗劳恩霍夫ISI成立时,它的创立者兼第一任主管——海尔玛·克虏伯,发表了一篇名为“弗劳恩霍夫协会在联邦德国的创新系统中的作用”的研究报告。在研究中,他通过描述“个人主体、团体、教育系统、工业部门、公共研发组织、财务系统以及国际组织在创新体系中的作用,勾勒出了德国研究与创新的蓝图(Krupp 1972, p. 36)。
  
  关于弗劳恩霍夫协会在西德创新系统中的作用,他总结道:“这样的创新系统为弗劳恩霍夫的具体定位提供了一个框架,它的每个目标都应该假定它有助于在研究和社会之间构建应用研究的创新系统,并展示出这些目标的实现路径。与此相对,创新系统又提供了效率标准(translation of Krupp 1972,p. 36)。他进一步提出,这一创新系统阐明了科技转化过程以及有利于创新系统构建的沟通网络的多样性和复杂性”(ibid, p.36)。
  
  从他对国家创新模式的定位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从一开始,弗劳恩霍夫就一直遵循创新系统研究的视角开展研究[1]。在我们今天所熟知的国家创新系统概念还没有广泛发展的时候,海尔玛·克虏伯已经提出了一个相似的观点,并将其应用于德国。这是弗劳恩霍夫系统与创新研究所从事的开创性工作的范例之一,它提高了创新研究和创新政策研究的科学性[2]。
  
  1966年雅各布·施穆克勒出版了具有开创性的“发明和经济增长”一书(Schmookler,1966),其主要观点与以熊彼特为代表的以供给驱动创新的主流经济观点对立,施穆克勒利用实证数据发现,新产品投资与专利强度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并由此得出结论:创新活动和需求行为密切相关。投资的增加发生在专利增加之前。然而“…大多数经济学家传统上认为商业公司和政府是创新的主要驱动力,…需求因素也可能是催生全新产品发明的最常见原因…”(Schmookler ,1966)。
  
  对于创新是供给诱导还是需求诱导的问题,施穆克勒的作品经常被当作熊彼特观点的对照(cf. Coombs et al. 1987,p. 96)。根据施穆克勒的理论,需求的改变强有力地影响着科技的发展和经济活动的分化(cf.Grupp 1998, p. 80)。他研究的主要价值在于他将发明过程不仅理解为技术和科学供给现象,而且强调需求方的影响(施穆克勒 1966, p. 183)。随后对这两种方法的讨论达成了这样的共识:“技术推力”和“需求拉力”相互作用,共同推动创新过程(cf. Kromphardt and Teschner1986, p. 237)。
  
  这一观点的重要性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就已经显现出来,至少从海尔玛·克虏伯的作品中可以看出,创新活动是一个主要的技术过程,而公司的管理者可以根据市场需求预先确定出创新的领域和方向。此外,创新是由一系列理性决策推动产生的,研究和开发起着主要作用。
  
  20世纪60年代末,第一次有实证研究在产业层面上分析了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产业的创新特征和创新差异。最具说服力的研究之一是SAPPHO项目,他们分析了43对在化学工业和科学器材制造业领域创新品之所以成功或失败的原因(cf. Freeman et al. 1971; Rothwell et al. 1974)。事实证明,成功的技术发展取决于对用户需求和用户使用环境的全面了解、协调发展、公司的生产和营销活动、对有关科技的外部信息和咨询服务的整合、公司基础研究与外部研究机构(如大学)的关系。这表明,早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学者就提出了创新不能独立地进行,而是应由一个互动式的环境支持的假设。
  
  因此,交互性和线性度是第一个系统模型结构和(技术)创新过程的主要组成部分。海尔玛·克虏伯在1972年出版的研究报告中,不仅使用了“创新系统”这个术语,而且还阐释了由Mottur(1968)开发的一个模型,该模型将线性创新过程整合到了受社会经济系统(如计划,项目,政策)和科学和工程教育系统(科学和工程知识,技术和产业知识)影响的环境中。反馈回路已经存在,并且技术创新也成为了重要的反馈渠道(图1-1)。
  
  这个系统模型及其对各组成部分不同功能和相互作用的描述与克莱恩和罗森伯格在1986年提出的链环模型(Kline and Rosenberg,1986)类似,但后一个模型更侧重于创新过程本身,而Mottur模型将创新与经济或教育系统等更高级的系统框架结合了起来。
  
  图1-1:科技创新过程
  
  Source: Mottur (1968, p. 124)
  
  “创新系统”的形成
  
  然而,在技术转移和创新中,主导范式是线性模型。根据这一观点,创新过程包括一系列独立的阶段,从创意的产生到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很少有重叠,而且组成了不连续的和可区别的单元(cf. Kay 1979; 1988)。在这一序列中,营销创新之后是它的扩散,而扩散可以通过模仿或采用来实现(cf. Davies 1979, Metcalfe 1981)。可以区分一下两代线性模型(Rothwell 1992; 1993;1994):
  
  ● 20世纪60年代的“第一代:技术推动”模式,源于一个技术驱动型的创新活动。
  
  ● 20世纪70年代的“第二代:需求拉动”模型(e.g. Utterback 1974),把创新视作一个市场和需求诱导的研发活动的结果。
  
  随着后来对创新经济的深入了解(例如,中小企业的创新模式,技术轨迹的重要性,技术变革的累积)以及关于创新过程的复杂性和非线性的新观点的发展(cf. Nelson and Winter1977; Freeman 1982; Dosi 1982; 1988),创新研究中的创新系统研究方法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得到了人们的重视。克里斯托弗·弗里曼根据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关于德国国家交通体系和国家政治经济体系(List 1838; 1841)以及生产优化以及国家基础设施和机构的发展的观点,构建了“国家创新系统”的理念(Freeman 1987)。他认为国家政府有必要完善一个国家的技术基础设施,由此他进一步发展了李斯特的想法[3]。但他认为短期战略(如工资或汇率变动)对增强一个国家经济的国际竞争力作用十分有限。
  
  艾德奎斯特提出的定义里总结了创新系统最重要的特征,对于创新系统的定义他写道“…所有重要的经济、社会、政治、组织、制度和一些其他因素影响着创新的发展、传播和使用”(Edquist 2005, p. 182),这对创新系统概念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他的定义的重点在于国家边界以及影响创新主体的互动过程、影响创新系统建立的制度障碍上。根据他的定义“…一个创新体系是由在生产、传播和使用新的、经济上有用的知识的过程中,相互作用的元素及关系所组成,包含“元素”和“关系”,这个创新系统位于且扎根于国家内部(Lundvall 1992a, p. 2)。重要的子系统包括学习,搜索和探索等生产系统以及市场营销系统和金融系统(ibid, p. 12)。
  
  在学习和创新方面,由民族国家制定框架的两个影响因素起着重要作用,即共同的文化背景和体制机制。空间和文化的邻近促进了学习和交流过程(Schmoch et al. 1996, p.125)。事实上,社会和文化因素影响着创新过程的成功实施,一个国家的制度可以减少与创新及市场相关的不确定性 (Lundvall 1992a, p. 10)。
  
  尼尔森和罗森博格(1993,pp.4-5)将国家创新系统分为三个部分并将创新定义为一个过程。系统可以被理解为一系列机构的集合,这些机构的相互作用影响着一国企业的创新表现。因此,这一系统既不需要完全发展,其内部的机构也并非必须以一种平稳协调的方式进行合作。关于“国家”这个术语,尼尔森和罗森博格指出,即使在本国内,不同技术领域的机构之间也有很大差异,这些机构的共同特征是它们是跨国性的而不是国家导向的[4]。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国家创新系统的概念到底有没有意义。尽管跨国间技术在发展和传播,但是体制和文化因素具有特定的国家表现形式,可以显著影响技术变革。这些影响会根据一个国家的规模和技术经济体系的全球性的不同而不同,我们仍然有理由以国家为单位进行分析,尽管不应排除跨国创新系统及其对国家创新政策的影响(Nelson and Rosenberg 1993, p. 16)。
  
  这个讨论推动了最近关于国家概念在全球化世界中的恰当性和相关性的争论(例如Freeman 2002; Carlsson2006),同时它还促进了创新系统在其他两个方面的发展:行业/ 技术层面和区域层面。在所有这些具体形式的创新系统中,界定因素都是国家级别以下的行业、技术领域或空间实体。技术创新系统被定义为“…是知识/能力的流动,而不是普通商品和服务的流动。它们包括动态知识和能力网络。在企业充足的集聚效应下,这样的网络可以转化为发展模块,即一个行业或一个行业的公司和技术的协同集群” (Carlsson and Stankiewicz 1991,p. 111)。行业创新系统是“积极开发和制造部门产品以及生产和利用部门技术的企业集团” (Breschi and Malerba 1997, p.131)。马莱尔巴(2002, p. 250) 的定义是“针对特定用途的一系列新产品,以及为这些产品的创造、生产和销售而进行市场和非市场互动的一系列主体”。行业创新系统的基本要素是马莱尔巴(2002,pp. 250-251)提出的:产品;机构(公司,大学,金融机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个人);知识和学习过程(跨行业差异化,对创新活动的影响,组织以及公司和其他主体的行为);基本的技术、投入、需求,以及相关的联系和互补性; 公司和外部公司的相互作用机制;竞争和选择的过程;体制(如标准、法规、劳动力市场)。因此,行业创新系统特别关注特定行业的框架条件。它由知识库、技术、投入以及现有的、紧急的和潜在的需求组成。这一概念强调,属于某一特定行业的参与者具有特定行业的知识并使用特定的行业技术,而市场关系、制度背景、参与者行为等则是这些领域的具体内容。
  
  由库克(1992)基于本地化知识的概念以及对创新产生和传播有具体影响的机构、组织和网络的地区性的特殊禀赋提出了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因此,区域创新系统“…通常被理解为一组相互作用的私人和公共利益、正式的机构和其他根据组织和机构的安排和关系,有助于知识的产生、使用和传播的组织”(Doloreux and Parto 2005,pp. 134-135)。区域创新系统对不同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治理环境作出响应,它们可以在次国家的层面上找到,它们是与所处环境密切相关的。这一概念的一个独特要素是,一个区域不提供创新所需的所有要素和机构,但它是上级(即国家系统)的一部分,必须与其他区域或国家系统合作,以便整合特定地区的所必须资源(Cooke et al. 2004; Asheimand Gertler 2005)。
  
  所有这些研究都反映了一种演化创新的观点,即创新不是一个均匀的过程,而是展示了创新的技术特性和社会文化特性,这些特性可以是国家的,区域性的,也可以是国际性的[5]。由于民族国家对在其领土中运营的跨国企业的影响力日益减弱(Dunning 1988),而且新技术的跨国和跨洲特征日益显著[6],各国的具体资产及其成为具有竞争性的创新地点的潜力,正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cf. Koschatzky 2001)。
  
  在这种背景下,迈克尔波特强调,国家环境和公司的总部是全球化进程的重要条件[7],一方面,国家人力资本和研发基础设施的供应条件,以及一般区位条件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至少主要经济体的国内市场是改善产品性质的重要测试市场,从而促进其进入其他市场(Porter 1990, pp. 63-64)。虽然国家或地区创新系统可以很容易地由国家或地区地理边界来界定,但最近也由粘性程度、知识库类型及其与邻近性的关系(Asheim and Gertler 2005,p. 310)来定义,行业创新系统的定义取决于行业的界定,可以应用于不同的粒度级别(如2,3或4位数级工业分类)。技术创新系统更难定义,因为某些技术不存在公认的定义。因此,技术创新系统更难掌握。然而,与空间或行业创新系统相比,这种启发式概念的优势在于它包含了动态的过程。技术系统不仅包括国家、行业或区域系统的一部分,还包括技术变革的动态维度。虽然对创新体系统概念及其静态特征的批评主要是针对国家、区域和行业的层面,但技术系统的动态特性使这一概念成为近年来技术创新系统的最新发展基础(Hekkert et al. 2007)。这一新的讨论表明,技术创新体系与它们的空间或部门创新系统相比,遵循着不同的原理。一些新的想法将在本章的后面讨论。
  
  “创新系统”的核心特征
  
  “创新系统”的组成和关系
  
  尽管已经提出了一些关于创新系统的定义,但仍然需要讨论一些“系统”的总体特征。艾德奎斯特提到Ingelstamm时指出:“一个系统由两部分构成:首先是某种成分,其次是它们之间的关系。”此外,“该系统有一个功能,即它正在执行或实现某些事情。”第三个方面是“必须有可能区分该系统和这个系统外的其他地方”(Edquist 2005,p.187)。所以系统必须是具体的、可识别的。
  
  创新系统的组成部分包括组织者和参与者以及定义“游戏规则”的制度规则。对于创新的成功,参与者和规则都有相应的作用(ibid.,p. 186)。根据尼尔森(1993, pp. 517-520)、帕特和帕维特(1994)的观点,创新系统由四个主要元素构成:
  
  1  国家、地区或行业的制度结构:它们由公司、大学、研究和培训机构、规范、惯例、网络、金融机构以及促进和规范技术变革的政策构成。
  
  2  国家、地区或行业的激励机制。其中包括创新、技术转让、学习和资格认证的激励制度,以及企业内部和组织之间的业务形成和工作流动性。
  
  3  在一个国家、地区或行业中,创新和经济参与者的技能和创造力。在国家之间和国家内部以及一个国家的公司之间,产品和服务的多样性和质量以及开辟新的发展道路的机会都有很大的差异。
  
  4  一个国家,地区或一个行业的文化特性,这些特点反映在用户对技术不同程度的接受与理解中。
  
  这些核心特征构成了创新系统不同诠释的基础,并且通常根据具体的应用需求对这些特征进行改编。在许多情况下,创新系统的启发式模式是围绕着国家,地区或部门的一般制度建立的。屈耳曼和阿诺德(2001)开展的挪威研究委员会在挪威创新系统中的作用研究中,扩展了一个经常在Fraunhofer ISI研究中使用创新系统模型的例子(参见图1-2)。这一模型侧重于两个主要的子系统:产业系统和教育/研究系统,并通过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将它们联系起来。这些子系统受到需求系统、框架环境和现有基础设施系统的影响,自身也影响着需求系统,框架环境和现有的基础设施系统,政治系统也会塑造这些子系统。
  
  图1-2:创新系统的启发式模型
  2
  Source:  Kuhlmann and Arnold (2001, p. 2)
  
  在这一创新系统中,不仅组织参与者的数量、质量和构成很重要,而且他们之间联系的内容、强度和质量也很重要。互动和网络作为联系的特殊形式,是创新系统的另一个重要特征。互动和网络都可以有不同的特征,并且在关于网络经济学和创新网络的大量文献中都对互动和网络的特征有所描述(Liefner and Schätzl 2012,pp. 135-142; Koschatzky 2001, pp. 133-155)。
  
  一个经典的特征是联系强弱的差异。与一个或几个合作伙伴的紧密联系是以生产为导向的网络的特征,在这种网络中,较大的公司与供应商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合作中,潜在合作伙伴的数量是受到先天限制的。根据格兰诺维特(1973;1982)的观点,关系的强度取决于他们所付出的努力。在培养关系方面的努力越少,约束力的强度就越小,但可能接触的人的数量就越高。在创新关系方面,“强关系”限制了潜在合作伙伴的数量和潜在的信息和创新传播渠道。“弱关系”更容易弥合社会距离,因此可以更容易地与更多的合作伙伴进行联系,因为这可以通过“强关系”(“松耦合”效应 by Weick 1976)实现。所以有更广泛的信息获取渠道和更多不同知识来源的选择。对于创新网络来说,这意味着“弱关系”降低了对单个合作伙伴的依赖的风险,但代价是增加了机会主义行为的风险,因为在弱关系中,由于多种选择,对违反游戏规则的制裁难以奏效。
  
  除了关系的强度外,其目的和内容也是重要的特征。在创新系统中,不仅可以通过不同参与者和组织之间的协作关系传递信息,也可以通过不同形式的知识进行传播,(如隐式或隐性与显性或编码的知识,关于事实的知识('know-what'),关于自然法则和社会原则的知识(('know-why'),关于能力('know-how'),知道谁会做事的知识('know-who'),相关的工程技术综合知识,或与科学相关的分析知识;(cf. Nonaka 1994; Foray and Lundvall 1996; Asheim andCoenen 2005)。在一些情况下,(部分)创新系统中实现了具有高度价值(竞争)的隐性分析知识的交换,并运用在创新项目中,可以假定创新系统的产出与其他领域的差异是明显的,而这种知识不受合作关系的影响。
  
  “关系”的特定地位影响着政治系统与其他子系统的交换。我们预期政治制度在塑造整个创新系统,使其连贯和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中起着积极的作用。然而,政治并不是单独起作用的,而是以交互的方式同时受到其他子系统的影响。创新系统中的政治所扮演的角色(或功能)使得该模型在政治领域很受欢迎。它不仅为创新活动的主要领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概述,而且还将积极的治理功能归功于政治体系。
  
  创新系统概念的基本假设是,特定经济单位(国家,地区或行业)的增长和竞争力取决于其公司的网络和创新能力。这些能力和相关基础设施可以通过公共管理(政治系统) 在不同的子系统和他们的参与者之间的相互作用、网络和学习中得到支持(Storper and Scott 1995, pp. 513-518)。这种支持(或干预)不仅提高了联系的强度,也还提高了它们的质量和产出,以及创新系统本身的总量。在系统碎片化的情况下,创新系统方法的内在信息是,在子系统内部和子系统之间加强协作可以激发新的学习潜力,从而增加创造力和创新产出。以区域创新系统为例,建议采取5个步骤来刺激网络的运用与调动(cf.  库克 1996,p. 168; Koschatzky 2001, p. 179):
  
  1  提升致力于引入金融和人力资源的参与者(“利益相关者”)的身份认同和参与。这些人可以提供创新基础设施。
  
  2  基于对创新支持服务供应的分析以及公司隐含的和明确的需求来制定创新战略。
  
  3  在生产和研究方面,制定标准并促进质量的持续性改进。
  
  4  各部门采取重点措施,以便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实现最大可能的效益。
  
  5  发展能够促进网络的管理和发展以及支持创新的技能。
  
  这些步骤与精确制定的政策措施非常接近,也说明了在创新系统文献中讨论了管理方面的问题(例如,关于区域政策的Uyarra 2010)。这个讨论还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公共干预的合理性是否能够被系统或市场的失灵所证明。(Woolthuis et al. 2005;Dobrinsky 2009)。他们的论点是,系统性的缺陷,例如,路径依赖、缺乏适应新技术范式的能力,或者监管框架或社会机构的缺陷,都证明创新政策工具的使用是合理的。
  
  创新系统”的功能
  
  对创新系统的分析和理解,不仅是针对其组织主体和主体之间的互动,也针对参与者和整个系统履行的功能。创新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刺激创新并增加创新产出,从而确保就业岗位以及社会和经济财富的增长。关于创新系统的文献列出了系统应该完成的一系列广泛功能。艾德奎斯特 (2005, pp. 190-191)列出了以下十项功能(他称之为活动):(1)供给研究和开发(研发)和创造新知识,(2)增强能力,如提供教育和培训以及人力资本的创造,(3)新产品市场的形成,(4)质量需求的表达,(5)创造和改变与创新相关的组织,(6)包括交互式学习在内的网络化,(7)影响创新组织和创新过程的体系的创造与变革,(8)孵化活动,(9)创新过程的融资和促进知识的商业化,(10)提供与创新过程相关的咨询服务。这些活动在所有的创新系统中都不是同等重要的,但其重要性因创新体系(国家,行业等)种类的不同而变化,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
  
  根据约翰逊(2001; cited in Hekkert et al. 2007, p. 419)的观点,创新系统应该实现八个功能:(1)为企业提供激励措施以参与创新工作,(2)供应资源(资本和能力),(3)指导发展的方向(影响参与者部署资源的方向),(4)认识到增长潜力(识别技术可能性和经济可行性),(5)促进信息和知识的交流,(6)刺激/创造市场,(7)减少社会的不确定性(即他人行为和反应的不确定性),(8)抵消创新引入时社会中可能出现的变革阻力(提供创新的合法性)。赫克特等人(2007,pp. 421-425)提出七个可以应用于创新系统关键活动的功能:(1)创业活动,(2)知识发展,(3)通过网络传播知识,(4)搜索引导,(5)市场形成,(6)资源流动,(7)创建的合法性/消除变革阻力。
  
  而艾德奎斯特所提出的功能似乎更接近于对创新系统模型的“经典”认识,(例如,如图1-2所述),约翰逊和赫克特等人组织性观点较少,但其功能更多地与系统模型相关,在这个系统模型中,创新过程的一般特征被用来分析功能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对系统经济产出即企业活动的影响。赫克特等人(2007, p. 422) 因此指出“活跃的企业家的存在是创新系统绩效的首要标志”。除了创业企业,它们的功能并非源自创新系统的其他子系统的角色,而是更优秀的角色。例如,“搜索引导”功能可以被看作是不同系统组件的活动总和,它们“......对技术使用者中特定需求的可见性和清晰度产生积极影响”(Hekkert et al。2007,p 423)。尽管需求功能已经包含在“经典”模型中,但它并没有包含在艾德奎斯特(2005)给出的功能列表中。尤其在这方面,加上社会不确定性和抵制变革抵消的更多基于社会/个人的功能,将这些优越(或系统固有)功能的认识与和创新系统的具体要素相关的功能的一般理解区分开来。
  
  除了这些差异之外,对功能在创新系统中作用的简短回顾清楚地表明,不仅需要注意组织环境和不同组织之间的关联,还要分析这些组织同当代创新过程的不同固有特征结合所产生的功能,以及保持创新过程的竞争力和可持续性的需求。
  
  “创新系统”的局限性和开放性
  
  在国家层面上的创新过程中,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组织架构和相互作用会使创新系统的存在成为可能,但在涉及到地区层面(作为低于国家层面的实体)或行业时,这一点就不那么清楚了。
  
  创新系统方法的优点在于,通过分析单一案例研究的实证证据而制定的分析概念框架,可以得出关于创新过程的系统性要素的一般结论。无论是在区域还是在行业层面,都可以观察到显著的多样性,而系统的概念在区域和行业层面要比在国家层面上受到更多的质疑[8]。因此,它依赖于经验测试,即各个分析单元(区域、行业)是否满足系统标准,以及是否有可能检测系统的核心元素及其相互作用。在其总体有效性目标中,创新系统描述了理想的创新系统,因此,这是一个对每个个案都进行过测试的假说(Koschatzky 2001,p.184)。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地区或行业都是一个创新系统,也不是所有的创新系统都能独立地存在。许多较小的单位需要在国家创新系统(地区、行业)或超国家环境(主要是行业)中完成特定的职能,否则他们将无法运作。
  
  “格局”(landscape)这一方面被纳入了一些最近的创新系统方法(cf. Markard and Truffer 2008, p.597)。“制度”的开放性及其与其他制度的相互关系当然不仅是对小型单位的要求,而且是对国家和超国家实体也不孤立运作的要求(Carlsson 2006)。因此,与其他系统的联系是一个基本的必要条件,必须纳入经验分析。创新系统的日益“渗漏”及其对国际发展的依赖因此成为过去几十年的重要特征(ibid., p. 65)[9]。
  
  “创新系统”要素的综合
  
  采用创新系统的启发式方法及其主要组成部分作为分析的概念框架(Edquist 2005; Malerba 2002),表1-1总结了所有传统上认为对任何创新系统来说都是重要的或构成性的因素,创新系统可以受空间(国家和地区)和行业/技术因素的影响(cf. Koschatzky et al. 2009)。
  
  表1?1:对创新系统分析的一种地域——领域方法
  
  Source: Koschatzky et al. (2009, pp. 8-9) based on Edquist (2005) and Malerba (2002)
  
  尽管在某些方面,如竞争的形式,是行业或技术方面特有的,当然也可以是国家或地区商业文化的结果。另一方面,在许多研究中,相关政策措施的影响被认为是一种空间(国家/地区)性的,其影响力在跨国、部门或技术特定政策框架的影响下日益提升,例如欧洲层面的联合规划倡议。不同的政策都是由单一行业和跨行业的视角来设计的,如果想要使行业或跨行业政策更有效,并在政策制定(跨国、国家、区域)的层面上发挥更大的作用,那么其制定就要依据具体的国家/地区的环境。对于许多其他的构成要素,如主体和组织、交互作用、知识库、人力资本和机构,在表1?1中给出的例子中,行业和空间特性的相互关联的重要性变得更加明显。技术趋势的影响体现了部门创新方法的重要性,“利基市场”多层框架的概念和体制以及格局的影响说明,相关技术发展也可以出现在特定“环境”中。
  
  [1]在这篇文章中,创新作为创新系统方法的核心要素被定义为信息转化、隐性和显性知识向新产品、过程、组织和社会行为和结构的转化的交互式过程。创新过程可以是渐进的,也可以是激进的,它们具有技术、组织和社会特征,而且它们具有特定的环境背景,因为社会文化因素会显著影响创新过程中不同参与者之间的互动能力、种类和强度,以及他们之间的学习过程(Koschatzky 2001,第62页)。
  
  [2]Fagerberg和Sapprasert(2011,p.673)写道:“尽管弗里曼是第一个在出版物中使用这个词的人,但他很快指出:“根据作者的回忆,第一个使用这个表达的国家创新系统的人是孟加拉人(弗里曼,1995,第5页)”。我们不应该在这里讨论谁是第一个使用这个词的人,但毫无疑问,Helmar Krupp是第一个使用这个术语的人。
  
  [3] Freeman强调了列表的作用,他说“列表上的国家政治经济体系”可能也被授予了“国家创新体系”,因为他预见到了当代文献中的许多问题(Freeman 2002,第193页)。
  
  [4]“在一个领域支持技术创新的机构体系,比如制药公司,可能与支持其他领域创新的机构体系几乎没有交集,”比如飞机。另一方面,在包括制药和飞机在内的许多技术领域,许多机构都是跨国的(Nelson和Rosenberg,1993,第5页).
  
  [5]  “创新的过程超越国界,有时它们是地方性的,而不是国家的”(Lundvall 1992a,第4页)。
  
  [6]“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近年来,随着国家创新体系的理念被广泛接受,技术社区已经有了前所未有的转变”(Nelson and Rosenberg 1993,第17页)。
  
  [7]“母国的角色似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大,甚至更强大。”尽管竞争的全球化可能会使国家变得不那么重要,但它似乎使国家变得更加重要。由于贸易壁垒较少,母国为缺乏竞争力的国内企业和行业提供庇护,母国的重要性正日益上升,因为它是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技能和技术的源泉(Porter 1990,第19页)
  
  [8]根据Cooke(1998,第17页):“……很少有地区具备RIS(区域创新系统)的所有属性……”。对于政治意义上的影响cf. Tödtling and Trippl (2005)。
  
  [9]国家、区域和国际创新体系的相互依赖关系由Fromhold-Eisebith(2007)进行了讨论。
  
  作者介绍
  
  Knut Koschatzky是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系统与创新研究所“政策-产业-创新”能力中心主任。他是德国汉诺威莱布尼茨大学经济地理学教授,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同时也是多个国家或国际顾问委员会成员,国际期刊和政府机构的推荐人,并指导了德国政府、欧洲其他国家、欧盟委员会、国际组织和科学基金会的众多项目。Koschatzky教授主要从事创新与区域经济理论、区域创新系统、创新网络、技术和创新指标、创新服务、区域创新和技术政策、创新融资、新技术公司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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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由李海龙、晁毓锦翻译,清华大学博士后李代天审校。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实习生宋志贤也有贡献。文章观点不代表主办机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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